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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检察院以涉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嫌疑人从速批准逮捕
2018-10-30 10:14: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7月11日,扬中市检察院以涉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依法对收取客户资金3亿余元不入账、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的太平洋保险扬中支公司原经理田某、副经理朱某批准逮捕。

  经查明,2006 年至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公司原经理田某(男,51岁,江苏扬中人)伙同副经理朱某(男,50岁,江苏扬中人)等人,以太平洋保险公司名义对外销售补充养老保险,并向客户开具加盖“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公司业务专用章”的补充养老保险凭证,收取客户资金未入公司账户,累计金额达3 亿余元。涉案金额通过“体外循环”用于对其他公司及个人的放贷,投资饭店、健身房,个人购房购车,为员工及家属投保、发放员工福利奖金等。

  案发后,因办理该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大多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群众挽回损失的要求非常强烈、情绪十分激动,多次个人或抱团,采取赴省市集体访、封锁道路等极端方式维权,社会影响重大,引起镇江、扬中两级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打击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扬中市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侦监、公诉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并指导和监督公安机关查清未入账资金的去向,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同时,会同公安机关与太平洋保险扬中支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协调,敦促其明确态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案件提捕后,扬中市检察院依法快速对犯罪嫌疑人田某、朱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瞿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