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检察院依法对一名因泄愤驾车碾压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近日,扬中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因泄愤驾车碾压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明,2018年1月14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徐某(男,42岁,扬中市人)与妻子吴某等人在扬中市西来桥镇某酒楼吃饭,席间徐某夫妻见到邻桌旧友,便去敬酒,在敬酒过程吴某与邻桌的刘某某、刘某父子两人发生口角。下午14时许,两桌散席离开,在酒楼门前,徐某、吴某又上前与刘某某、刘某父子继续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后徐某不顾自身已饮酒过量,仍驾驶自己的轿车故意撞倒了刘某某。刘某见父亲被撞,冲到徐某车前用手拍打车前挡风玻璃,并拉开驾驶室车门,欲阻拦徐某,徐某不顾刘某的人身安全仍踩油门倒车,将刘某甩倒在地后,又驾驶车辆从刘某身上、头上压过,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现场视频被大量转发,舆论四起。扬中市检察院获悉后高度重视,适时派员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共同分析案情、引导取证,在案件提请批捕后,迅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