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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检察院:“司法办案”+“社会工作”联动升级,持续深化司法社会服务工作
2022-04-24 14:51: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我非常荣幸能拿到这个奖,这是对我工作的肯定,这个世界没有坏孩子,我希望通过专业角度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从而使他们更好地成长和回归社会。”司法社工张磊在接过“2021年度优秀观护帮教报告”荣誉证书时激动说道。

  近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扬中市青航法治服务中心共同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评估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共4章16条,明确了评估考核主体、对象、类别等内容,为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提供指引,保障司法工作和社会工作的有效衔接,建立多维度评估标准,以此促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质效提升。

  2015年,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为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自行孵化并培育社工组织——扬中市青航法治服务中心,创建未成年人司法一体化社会教育观护帮教机制,签订合作备忘录,引入司法社工,在全省率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供资金保障。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对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实施细则》会签后,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青航社工开展线上培训会,详细解读《实施细则》文件内容并答疑解惑。“我觉得这个实施细则是未成年司法社会工作领域的规范,我们一定好好细化,强化基本功,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能服务好未成年人,让服务对象实现从‘被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成长和发展。”一名司法社工感慨道。

  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樱表示:“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标准,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规定的内在要求,也是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量的关键举措,希望通过大家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让更多爱的阳光照进‘隐秘的角落’。”

  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