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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层检察院信息化能力思考
2022-09-14 14:3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当前,各级检察机关已经将科技强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促进信息化持续良性发展。但目前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思想观念落后,对信息化范围、信息化开展的意义认识不足;基本技能缺失,如普通干警对涉密设备的使用、对涉密电脑和涉密U盘的管理等,缺乏基本的能力保障;专业人才短缺,过去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多为会计、法医、摄像等类型,对于信息技术这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可能束手无策;资金短缺,导致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难以得到保障。

  信息科学技术是当今现代化的显著标志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以及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处理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和融入社会的必然趋势。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助力推进。因此,必须持续更新理念,立足长远,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推到新的高度。

  信息化建设推进周期长,耗费资金大,经费投入是根本保证。基层院党组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在资金使用上要把钱用在“刀刃”上,千方百计,广开渠道,保证建设经费足额并用足用好。

  信息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需要长期系统的规划。重点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加强检察机关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推进涉案财物的规范化管理,以及证据、案卷的电子化共享。要以经济、实用、高效为原则,组织信息化建设,为保证检察信息化建设能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在建设中就要立足本院实际,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落实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大全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院干警的相关素质,只有把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用到检察工作中,才是真正将信息化建设落到了实处。

  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