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机关的中心枢纽,连接着全院各个业务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是案件流转的中枢环节,也是案件质量把控的关键阵地。扬中市检察院在案管工作的开展和推进过程中不断创新探索,通过着重加强流程监控、检察统计、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着力打造核心特色亮点,不断推进案管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数据动态审核。通过统一系统内的重点案件监控、预警超期监控、个案监控功能对重点案件、办案期限、类案、一定时期出现的专门问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监控。2021年,共开场流程监控304次,将常规性的静态监控与动态的办案过程监控相结合,将日常的个案监控与重点部门、重点问题的专项监控相结合,形成对办案活动同步、动态、立体的监控模式,做到提出监控问题准确,监督纠正意见能够被接受和认可。
提高数据监管质效。每月制作《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撰写《认罪认罚案件态势分析》共领导及业务部门参考。针对类案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开展分析研判,被上级院级政府转发。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分别就“量刑建议采纳率”“撤回起诉、法院退回、免于刑事处罚”等情况开展砖墙评查,对案件质量评查、案卡填录、流程监控等情况予以通报,进一步提升检察官办案的质量意识和程序意识。同时,依托“小课堂”培训,规范监管。开展以《文书公开注意事项》《数据核查重点难点问题》为主题的小课堂活动,切实发挥好案管的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