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对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具有极大的助推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已公开法律文书专项清查工作成果,推动案件管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扬中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工作“回头看”专项活动。
确保清查“全覆盖”。此次专项活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清查整改人员全覆盖,通知所有承办人,特别针对因机构调整变化或存在转岗、离岗等情形的办案人员,指定专人对其办理案件已公开法律文书进行逐份清查工作。
自查工作“无死角”。清查过程中,要求承办人严格依照高检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内部工作细则》,重点围绕不得向社会公开的案件信息范围,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式自查工作。
整改落实“不打折”。针对清查活动中发现的存在不宜公开信息的法律文书,立即采取措施,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力争不折不扣消存量,确保每一份法律文书依法规范公开,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提升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助推本院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