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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司法救助做到“家门口”
2020-05-29 08:56: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没想到足不出村,在家门口就把事儿办成了,真心感谢检察院!”大爷大妈们双手捧着救助金,不住地向检察干警们称赞。

  日前,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陆奎生带领干警前往新坝镇红联村等村,亲手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至5名申请人手中。

  据悉,此次5户申请人家庭均系某家禽盗窃案被害人。该院第三检察部接收第一检察部反映的案件线索后,立即回应,凭借着仅有的5个人名,2个联系电话,模糊的案发地点信息,3次下乡走访调查,在办案民警以及村委会的协助下,最终找到了5户被害人家庭。

  经核查了解到,5户家庭均为夫妻老两口,平时主要靠务农、饲养家禽维持基本生活和医疗开销,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此次家禽被盗卖,无法获得盗窃者赔偿,虽案件标的不大,却让本就受疫情影响的生活雪上加霜。

  调查过程中,考虑到申请的大爷大妈们年纪较大,居住地距离检察院较远,该院副检察长倪军主动带案下访,由控申干警事先准备好书面材料,直接前往申请人家里、当地村委会现场办公,实现了申请人不用去检察院也能获得司法救助,打通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间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将好事办好”,该院切实转变办案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目前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同比上升133%,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2600元,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编辑:张晋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