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一审公诉案件8件10人。
2、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0件10人。
3、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
4、办理诉前公益诉讼案件2件。
5、开展违规饮酒、酒后驾车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6、根据市院未检要求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7、根据巡查组要求准备支部台账等材料。
8、跟进权利义务保障、案卡填录、文书上传等事项。
9、根据市院未检要求进行每周三书报备。
10、其他报送材料、参加会议等日常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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