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在手案件。
2、填录修改案卡。
3、上传系统文书。
4、会商请示案件。
5、召开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在手案件。
6、本月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情况,报三部。
7、撰写最高检巡视反馈意见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检务督察。
8、统计条线挂案及清理情况,报市院一部。
9、统计中介机构造假等相关案件线索,报市院一部。
10、参加我院民主测评会。
11、填写“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综合信息统计表,报市院一部。
12、填写“检护民生”统计表。
13、整理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备查。
14、参加我院巡察动员会。
15、填写部门9月涉维稳案件登记表,报市院一部。
16、整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报检务督察。
17、核查2023年以来涉企人员强制措施、涉企财产强制性措施监督线索,报市院一部。
18、根据市院二部要求,逐案核查案件审判监督线索。
19、准备抗诉案件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