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一审公诉案件2件2人。
2、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提审1人。
3、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2件2人。
4、办理跟踪回访案件4件4人。
5、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
6、撰写犯罪记录封存典型案例。
7、根据政法委要求报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调研情况。
8、拟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9、修改完善宣传和信息简报等文字材料。
10、准备故事讲述会相关材料。
11、根据市院要求报送未检工作专项调研。
12、跟进权利义务保障、案卡填录、文书上传等事项。
13、根据市院未检要求进行每周三书报备。
14、其他报送材料、参加会议等日常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