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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季度检查
2021-03-30 13:16: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3月,扬中市检察院联合扬中市人民法院、扬中市司法局、扬中市公安局对全市6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第一季度专项检查。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话,了解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情况,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享有的合法权利,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台帐,抽查了部分卷宗。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汇报、手机移动定位、请销假审批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总体态势良好,但也存在部分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谈话教育不具体、走访调查不细致、宣传工作存在盲点误区、教育学习公益活动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三检察部及时向相关司法所提出了口头检察建议:一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社区矫正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做好入矫宣告工作。宣告工作应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20条的规定开展,确保每位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宣告内容;三是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工作,要通过日常的管理、走访、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具体困难,帮助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问题。

  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