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刑满释放25天里,他又实施了5次盗窃
2021-12-06 16:26: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不是在盗窃,就是在盗窃的路上”以此来形容刘小方(化名)的生活是再恰当不过了,刑事判决书中填满一页纸的前科劣迹难掩他对盗窃犯罪的热爱,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打工是不可能的打工,这辈子不可能打工”这句话,以盗窃为业,把监狱当家,刘小方堪称扬中版的“窃格瓦拉”。

  2021年3月28日,已是“八进宫”的刘小方刚刚刑满释放,就因“没钱花”,而再次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据刘小方交代,在恢复自由的这短短二十五天时间里,他共计实施了5次盗窃行为,窃得现金605元,窃取一辆自行车用作代步工具,以便继续犯罪。对于盗窃这一犯罪行为,“履历丰富”的刘小方早已是轻车熟路,从踩点到实施,有如事先就能预测到的一般游刃有余、自如进出各个踩点单位。在预备实施第5次盗窃犯罪时,刘小方将目标再次瞄准了先前未能成功得手的扬中市某铝业厂,但这次就没那么顺利了,虽然成功的进入了厂区,但还未来得及进办公室,刘小方就被群众认出并控制在现场,最终被民警抓获。

  经审理,被告人刘小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