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小本经营,为了节省成本选择了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真是万分后悔。”近日,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无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8次累积5.3吨的化工厂老板及货车司机提起公诉。
李庆(化名)在扬中经营一家化工用品有限公司,公司专门为扬中的一些企业零售化工原料和化学试剂。因为每次供货量都不算大,找专门的物流公司运送成本又较高,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李庆在明知运输化学品需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情况下,仍让其公司的货运司机温城(化名)用普通面包车运输这些化工原料。
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在李庆的授意下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温城,驾驶着小型面包车分8次向扬中两家企业运送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2.25吨、硝酸3.05吨。2021年4月,民警在对这两家化工企业进行走访排查时,发现了温城使用非危化品运输专用车辆多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由此案发。
专家指出,过氧化氢又称双氧水,在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混合后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者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硝酸具有腐蚀性,易挥发,吸入硝酸烟雾可引起中毒、休克、急性肺水肿等,且硝酸对环境有害,与可燃物混合可能会发生爆炸。
经法院审理,李庆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温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检察官提示:用普通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一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化学物质泄露等情况,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后果不堪设想,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