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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检察:普法进乡村 谨防因“无知”种植毒品
2021-08-04 14:22: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在我国,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按《刑法》351条处罚。”近日,扬中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油坊镇老郎村为当地村民开展禁毒铲毒普法宣传。

  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办理了多起农民因缺乏法律常识,以为牲畜治疗腹泻等疾病为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案件。为了进一步提升老百姓拒毒、防毒的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禁毒、铲毒的法治氛围,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该院以“三官一律”进网格为契机,组织干警深入乡村基层进行禁毒普法宣传。

  活动中,该院向村民们发放了专门印制的宣传单页,检察干警张莹寅配合单页图片详细讲解了毒品原植物罂粟和大麻的外观特征和识别方法,引导群众有效辨识毒品原植物。随后她以案释法,用真实案例向群众阐明违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

  “检察院这次禁毒普法非常生动,今后我不仅会严于律己,也会告诫身边人莫要种植毒品原植物。”宣传活动后,有村民这样表示。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开展禁毒普法进乡村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观念,积极参与到禁毒、铲毒活动中来。

  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