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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检察院两份检察建议助力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
2020-08-14 10:27: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2019年8月6日上午,扬中238省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违规充装苯液体的危化品运输车被一辆重型半挂车追尾,造成29.78吨纯苯泄漏,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经认定,该事故环境损害费用共计855万余元。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先后向扬中市交通运输局以及该危化品运输车所属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工作。

  扬中市地理位置特殊,扬中一桥、二桥跨越夹江,且无通行费用,泰州大桥连接长江南北,较多危化品运输车选择途径扬中运输。据了解,该市仅有危化品运输企业2家,危化品运输车辆12辆,但过境的危化品运输车高峰时每天达120辆左右,极大地增加了公共安全风险系数。

  该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强分析研判,结合案情深入剖析,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建议扬中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并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建议所属公司强化对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严格遵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两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并建章立制。其中,扬中市交通运输局对扬中检察院提出的整改措施积极响应,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过点必查,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形成常态化机制,并严格落实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公示,实施信息共享互认,进行联合惩戒。

  近年来,扬中检察院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提高检察监督贡献度,通过提建议、开座谈、举案例、释法理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全方位、多领域监督,起到办理一件、警示一片的办案效果。

  编辑:张晋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