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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丨“不受鱼”之美誉 成有节俭败有奢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2020-07-23 17:03:00  来源: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

  “不受鱼”之美誉

  古 廉

  今天说一说关于鱼的小故事,请大家品一品,不是邀请大家品鱼,而是请细品其中之意。

  话说春秋时期的鲁国丞相名公仪休,嗜鱼如命,于是,有人就投其所好送鱼给他,他拒而不受。送鱼的人说:“听说你喜欢吃鱼,为什么不肯接受我送的鱼呢?”公仪休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更不能接受你的鱼!我现在做宰相,自己的俸禄足以支付买鱼所需,但如果我因为接受了你送的鱼而被免去宰相之职,我自己从此就买不起鱼了,你难道还会再给我送鱼吗?”送鱼人一听,悻悻离去……

  无独有偶:东汉时,庐江有一太守名羊续。一天,羊续的下属见其生活太清苦,便给他送了一条活鲤鱼。面对这条“礼鱼”,羊续左右为难:不收吧,对不住其下属的一片好心;收吧,有违自己为官清廉的道德规范。但眼前下属的盛情难却啊,无奈之下,只好暂且收下。等其下属一走,他就让下人把鱼挂在庭檐下。没过几天,鱼成了一条枯鱼干,在屋檐下飘来荡去,羊续也不让人取掉。又一天,其下属又笑嘻嘻地拎着一条更大的鲤鱼来拜访羊续,羊续笑着指了指悬挂着的那条鱼,轻轻地摇了摇头。其下属看着这条枯鱼干,领悟到了太守的一片苦心,红着脸返了出去,从此再也不敢给羊续送东西了。这件事传开之后,府吏们为羊续的高风亮节所折服,以后再也不给他送礼行贿了,而羊续则有了“悬鱼太守”的雅号。

  今 律

  嗜鱼的公仪休与清苦的羊续均将鱼拒之于外,真正做到了“知止常足,终身不辱”,他们的言行,想必拒之的又岂止仅“鱼”?他们,廉洁之楷模当之无愧!

  所谓“恶莫大过贪,祸莫大过不知足。” 当年一官员因贪污受贿被立案侦查,其悔恨不已地算了“七笔帐”,坦言“笔笔划不来”,尤其是算“经济帐”时,痛哭流涕:“想得到更多反而失去更多,如果不犯严重的错误,可以说是吃喝无忧、生活无虑,犯了错误,一切化为乌有。”所以,时刻牢记自己党员、公务人员的双重身份,加强个人修养、品德和个性锤炼,严格要求自己,面对权力、金钱、美色、名利,严守底线,远离高压线和红线,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定力,自重、自警、自勉,经得住各种考验、诱惑,真正做到“勿为名累、勿为利锁、勿为权迷、勿为俗困”,万不可因小失大,届时将悔之晚矣。

  时刻牢记“自己的俸禄足以支付……”,严守法规条例,谨言慎行!

  成有节俭败有奢

  古 廉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有勤俭败有奢,”意思显而易见,不多赘述,瞧罢这位拒房、拒车、拒黄金的丞相,便会一目了然。

  且说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丞相晏婴的相府阴暗狭窄,齐景公提出要为他修造僻静宽敞的新宅院,被晏婴婉拒。齐景公并不死心,趁他出使他国之际,为他新建了一处豪华的府第。晏婴回国后,马上从新相府搬回了原来的住处,同时将新相府加以改造,分配给了原来住在那儿的人。

  晏婴平时上朝,总是乘坐一辆劣马拉的破旧车子,有时甚至步行。景公觉得他乘坐的车马与他的身份太不相称了,便多次派人送去新车骏马,却都被他拒绝了。景公很不高兴,责问他为何不收。晏婴说:“您让我管理全国的官吏,我深感责任重大。平时,我反对奢侈浪费,要求他们节衣缩食,以减轻百姓的负担。我若乘坐好车好马,百官们便会上行下效,奢侈之风就会流毒四方。假如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就再也无法禁止了。” 景公顿感有理。

  还有一日,晏婴正要吃午饭,齐景公派人来见他,他把自己的饭菜分成两份,请来人共进午餐。景公知道这件事后,立即命人给晏婴送去黄金千两,以供他接待客人的开支。不料晏婴不肯接受,景公命人送了三次,他还是执意不肯收下。景公不解,问:“想当年,管仲不也接受了桓公封赏的五百个村庄吗?你为什么要推辞呢?”晏婴便以“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的话相对答。景公只好作罢。

  今 律

  丞相晏婴一生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他所大力倡导的清俭节约的作风,司马迁曾发出这样的感慨:“假如晏子还活着,我就是为他执鞭驾马,也是心向往之啊!”可见,惺惺相惜的他们皆是推崇节俭的。

  我们伟大的主席毛泽东的一生也是粗茶淡饭,睡硬板床,穿粗布衣,生活极为简朴,一件睡衣竟然补了73次、穿了20年,在勤俭节约方面为国人做出了表率。

  现今中央八项规定提出:“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节俭”这一良好的品格的养成,需要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只要把欲望之火泯灭,就不会被贪欲所困扰,传承并发扬秉持初心、勤奋节俭的优良作风,立足本职,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做事,如此,“人生减省一分,便超脱一分”,即使住在竹篱围绕的茅屋,想必也是别有一番清趣在,这便是“俭可养廉”、“茅舍竹篱”的道理!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古 廉

  东汉华阴人杨震,在荆州做官时,发现有一名为王密之人才华出众,于是便向朝廷力荐王密做昌邑县县令。数年之后,他调任东莱太守路过昌邑县,晚上下榻于馆驿。

  夜深人静,杨震欲休息之时,已做县令的王密怀里揣着十两黄金前往馆驿,欲送予杨震,以谢他当年知遇之恩。杨震一瞧,立即拒绝,并一再强调:“当年举荐你做县令,只因你有才华,能够胜任且可以造福一方百姓,并无它意,黄金是万万受不得的。”王密急切之下说:“天黑,无人知晓,大人收下无妨,也了却多年欲当面感谢你的心愿。”杨震正声道:“岂可暗室亏心,举头三尺有神明,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说无人知晓呢?除非自己不做,否则总会被知晓的。”王密一听,羞愧难当,只得收起黄金,谢罪而去。此事传开,大家纷纷以杨震的“四知”而津津乐道,自此,“四知太守”美名传天下。

  今 律

  杨震的“四知”无论古今都能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所谓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凡事不可心存侥幸,一句俗语与之同理:“常在河边站,怎能不湿鞋?”《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批当今众多落马官员称:“这些人在滑向违纪违法深渊的过程中,并非不知道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非没想过可能付出的代价,但就是收不了手、刹不住闸,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深深中了‘侥幸’这种毒。”

  “四知太守”杨震便没有丝毫侥幸心理,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而心存敬畏,所以,要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党纪国法。君不见,不管官多大、位多高、权多重,终究有“纸包不住火”的那一天,实践证明:侥幸的最后一定是大不幸。

  编辑:张晋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