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法治报》2024年11月21日
通讯员:张莹寅、张晋毓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企业挽回全部损失,今后我们会更加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完备的物品管理和监督机制。”近日,扬中市某科技企业负责人在涉案财物发还仪式上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3年4月份至2024年4月3日期间,在江苏某科技企业高涂车间上班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利用上下班间隙,将自己工位上用于加工的锡铅合金原材料熔断后放入口袋偷走,积累一段时间后将窃得的锡铅合金出售给某公司。经查,高某先后9次出售其所盗锡铅合金,总重量达1031.04公斤,非法获利112600元。经鉴定,高某所侵占的锡铅合金价格达137499.9元。
“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与家人已经筹款退还给企业了,我保证以后一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再也不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了。”10月19日,扬中市检察院就这一案件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高某现场表态说。
当天的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全面介绍了案件的审查情况,从涉案事实、案件证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随后,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和听证议题进行了闭门评议,最终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机关的定性准确,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
在检察履职中,除了一以贯之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之外,还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程,也是扬中市检察院深化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本案在承办检察官的努力下,高某不仅主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且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共13万余元。扬中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对企业进行赃款发还,并向企业进行释法说理,企业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同时,市检察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提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并结合案例对企业员工进行法治宣传,做好检察护企工作。后续扬中市检察院将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罚。
办理高某职务侵占案中促成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化解企业内部矛盾是市检察院主动靠前服务,护航企业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找准检察护企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从高质效办理一案到优服务治理一片,对于每件涉企案件,以助推企业稳步发展作为关键举措,创新性地将“检察护企”与“金融护企”相互融合,打出“精确式”“倾听式”“服务式”组合拳,打通助企纾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