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死刑、财产刑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强制医疗监督等工作;负责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负责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死刑、财产刑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强制医疗监督等工作;负责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