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京江晚报
11月23日下午,扬中市检察院、法院一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打击网络侵财犯罪的成效与做法,同时提醒大家网络侵财犯罪呈现的特点。
2017年3月22日,被告人沙某应龚某的要求,帮龚某在网上贷款12900元。因贷款到账延迟,沙某、王某共谋非法占有龚某的贷款,欺骗龚某贷款申请未成功。贷款到账后,沙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窃取龚某银行卡内资金12900元。而沙某对王某谎称仅得手6000元。案发后,沙某、王某主动退清了赃款。扬中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沙某、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据统计,2014年以来,扬中市检察院、法院积极顺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依法惩治各类网络侵财犯罪,共办理网络侵财类刑事案件29件63人,审查批准逮捕21人,提起公诉61人,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对61名犯罪分子判处的刑罚中均附加罚金刑,其中单名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刑最高的为41万元。
据悉,网络侵财犯罪呈现主体多元化、年轻化趋势。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和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在近年统计的网络侵财犯罪被告人中,未成人高达8人,平均犯罪年龄24.2岁。网络侵财犯罪平均每案被告人2人次以上。网络侵财犯罪包含很多作案小团队,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步步为营,将被害人诱骗至圈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