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曾因盗窃两次入狱,出狱后伙同狱友再次行窃,近日,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扬中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悉,刘某于2007年因盗窃入狱,服刑期间结识了狱友焦某、孟某和王某。2014年刑满释放后,因无所事事而又沉溺于赌博,刘某便想着重操“老本行”。听家住扬中的狱友王某说,“扬中的监控少、偷点东西不容易被抓”,2017年6月,王某便伙同焦某、孟某一同到扬中找到王某,谋划着如何“弄点钱花”。
经过一番踩点,刘某等人决定选择监控少、绿化集中的文化新村小区下手。刘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万能钥匙,晚上在小区里转悠,选取未开灯的住户,先敲门试探,确定屋中无人,刘某等人便用万能钥匙开门进屋翻找财物。
6月12日晚8时许,刘某等人发现某幢楼402室无人在家,便打算来碰碰运气。王某负责在楼下望风,其余三人进入屋内中分头翻找,盗取了被害人家中两个小型密码箱、1个皮质挎包、2根金条和若干黄金首饰。经查,刘某4人共窃得现金16万元,黄金共计271克(后被变卖为现金7万余元)。窃得的财物被四人瓜分后全部挥霍一空。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