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在手案件。
2、报送市院检察护企周报。
3、报送市院检察护企月报。
4、报送市院职务条线月报。
5、参加政法系统干警联学班。
6、参加市委党校专题讲座。
7、参加经济犯罪检察实务讲堂。
8、报送市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9、赴镇江市院汇报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10、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11、报送办公室政治文化生活空间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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