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在手案件。
2、报送市院检察护企周报。
3、报送市院检察护企月报。
4、报送市院职务条线月报。
5、参加政法系统干警联学班。
6、参加市委党校专题讲座。
7、参加经济犯罪检察实务讲堂。
8、报送市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9、赴镇江市院汇报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10、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11、报送办公室政治文化生活空间素材。
警钟长鸣 | “零距离”听庭 “沉浸式”普法
为民办实事 | 检察“双引擎”入驻综治中心
工人日报 | 一份风险提示函为企业“把脉开方”
小豚说案 | 《蟑螂特工》
扬中市院微信公众号
扬中市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