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开展巡察工作。
2、开展公务员年报工作。
3、完成中检网学习组织工作。
4、组织参加烈士纪念日活动。
5、报送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材料。
6、开展违规饮酒、酒后驾车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警钟长鸣 | “零距离”听庭 “沉浸式”普法
为民办实事 | 检察“双引擎”入驻综治中心
工人日报 | 一份风险提示函为企业“把脉开方”
小豚说案 | 《蟑螂特工》
扬中市院微信公众号
扬中市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