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公诉1件1人。
2、受理案件15件31人。
3、参加信息选题会暨公文信息写作培训。
4、报一部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情况统计表。
5、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
6、报一部案件线索核查反馈意见。
7、报市院全省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8、参加“刑事赔偿案件办理”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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