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送办公室信息、宣传线索。
2、报送市院检察护企周报及月报。
3、报送市院职检条线月报。
4、报送办公室检察工作专报。
5、报送办公室涉众型经济犯罪调研报告。
6、报送检务督察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
7、报送市院网络犯罪检察特色亮点工作。
8、报送市院“挂案”清理工作成效。
9、报送镇江市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完成进度表。
10、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
11、在手案件提起公诉1件3人。
12、办理批准逮捕案件2件4人。
1、报送办公室信息、宣传线索。
2、报送市院检察护企周报及月报。
3、报送市院职检条线月报。
4、报送办公室检察工作专报。
5、报送办公室涉众型经济犯罪调研报告。
6、报送检务督察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
7、报送市院网络犯罪检察特色亮点工作。
8、报送市院“挂案”清理工作成效。
9、报送镇江市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完成进度表。
10、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
11、在手案件提起公诉1件3人。
12、办理批准逮捕案件2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