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组织部要求,测算2022年收入应规范金额。
2、报送2023年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和政府考核奖。
3、测算2023年度公积金调整金额。
4、组织老干部活动,统计体检事宜。
5、草拟政治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6、报送监察室排查事项情况说明。
7、开展预备党员转正相关工作。
扬中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小豚说案 | 萌新探“检”记
落实代表意见 主动接受监督 | 镇江市人大代表(扬中团)意见反馈会暨全市检察工作通报会在扬中市检察院召开
【新时代检察宣传周】高墙内外的正义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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