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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检察一部
2024-06-26 08:44: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1、办理在手案件。

  2、填录修改案卡。

  3、上传系统文书。

  4、会商请示案件。

  5、整理审判文书监督材料,报市院备案。

  6、召开每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

  7、赴矛调中心参加轮岗值班。

  8、整理2021年以来基层院自行重审或中院发回再审的刑事案件文书报市院。

  9、撰写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专项调研报告、填写调研统计表等报市院。

  10、参加“三官一律”进网格活动。

  11、参加《小豚说案》视频拍摄。

  12、参加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先进事迹报告会。

  13、编写部门6月重点工作。

  14、参加镇江市反恐工作会议。

  15、订购《<关于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完成财物审批手续。

  16、撰写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实施意见的文件初稿,并向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17、参加全市案卡填录专项培训视频会议。

  18、撰写“检护民生”部门工作报告。

  19、撰写“检察护企”部门工作报告。

  19、撰写5月部门工作专报。

  20、统计部门参与“三官一律”进网格的人员和次数。

  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