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在手案件。
2、填录修改案卡。
3、上传系统文书。
4、会商请示案件。
5、整理审判文书监督材料,报市院备案。
6、召开每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
7、赴矛调中心参加轮岗值班。
8、整理2021年以来基层院自行重审或中院发回再审的刑事案件文书报市院。
9、撰写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专项调研报告、填写调研统计表等报市院。
10、参加“三官一律”进网格活动。
11、参加《小豚说案》视频拍摄。
12、参加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先进事迹报告会。
13、编写部门6月重点工作。
14、参加镇江市反恐工作会议。
15、订购《<关于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完成财物审批手续。
16、撰写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实施意见的文件初稿,并向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17、参加全市案卡填录专项培训视频会议。
18、撰写“检护民生”部门工作报告。
19、撰写“检察护企”部门工作报告。
19、撰写5月部门工作专报。
20、统计部门参与“三官一律”进网格的人员和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