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在手案件。
2、填录修改案卡。
3、上传系统文书。
4、会商请示案件。
5、审判监督文书备案。
6、召开每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
7、编写大数据模型线索报告。
8、整理报送整治顽瘴痼疾台账。
9、报送政治生活馆干警个人素材。
10、编写我院性侵犯罪案件调研报告。
11、编写普通犯罪刑事检察“检察护企”工作总结。
12、统计我院涉珍惜水生物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13、统计我院欺诈骗保案件办理情况。
14、对听证公开案件开展自查。
15、编写我院毒品案件办理总结报告,统计2022年以来相关办案数据。
16、统计2022年7月以来我院办理涉长江流域治理案件基本情况。
17、统计2022年7月以来长江河道非法采砂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18、编写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经验总结。
19、与公安、医保局会签《关于建立打击医保基金诈骗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20、与公安局会签《关于“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意见》。
21、编写建立打击医保基金诈骗联动工作机制信息一则。
22、统计我院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重大案件线索情况。
23、按照市院要求,对地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调研。
24、进行本月文书公开。
25、填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办案标准表。
26、协调民政部门,调取辖区养老机构相关数据情况等。
27、报送建立打击医保基金诈骗联动工作机制会签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