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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5月11日检察一部
2024-05-28 10:31: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1、办理在手案件。

  2、填录修改案卡。

  3、上传系统文书。

  4、会商请示案件。

  5、审判监督文书备案。

  6、召开每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

  7、编写大数据模型线索报告。

  8、整理报送整治顽瘴痼疾台账。

  9、报送政治生活馆干警个人素材。

  10、编写我院性侵犯罪案件调研报告。

  11、编写普通犯罪刑事检察“检察护企”工作总结。

  12、统计我院涉珍惜水生物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13、统计我院欺诈骗保案件办理情况。

  14、对听证公开案件开展自查。

  15、编写我院毒品案件办理总结报告,统计2022年以来相关办案数据。

  16、统计2022年7月以来我院办理涉长江流域治理案件基本情况。

  17、统计2022年7月以来长江河道非法采砂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18、编写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经验总结。

  19、与公安、医保局会签《关于建立打击医保基金诈骗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20、与公安局会签《关于“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意见》。

  21、编写建立打击医保基金诈骗联动工作机制信息一则。

  22、统计我院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重大案件线索情况。

  23、按照市院要求,对地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调研。

  24、进行本月文书公开。

  25、填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办案标准表。

  26、协调民政部门,调取辖区养老机构相关数据情况等。

  27、报送建立打击医保基金诈骗联动工作机制会签文件。

  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