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在手案件。
2、填录修改案卡。
3、上传系统文书。
4、会商请示案件。
5、审判文书备案。
6、召开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
7、就医保诈骗联动机制文件征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8、参加中检网在线培训。
9、编写部门3月工作专报。
10、收集整理证据审查运用、出庭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经验材料。
11、编写普通犯罪条线3月工作月报。
12、编写重罪条线3月工作月报。
13、编写涉安全生产和毒品犯罪案件3月工作专报。
14、整理3月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台账。
15、组织人员按期完成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
16、撰写人大调研会议发言材料。
17、参加市院一部“小课堂”培训。
18、统计汇总3月刑检条线提前介入工作数据。
19、撰写取保候审案件六个半月审结率现状分析,总结刑检条线整体情况。
20、排查统计23年以来欺诈骗保案件办理情况。
21、排查地区2021年以来非法倾倒固废刑事案件情况。
22、反馈两项监督1月问题案情整改落实情况。
23、统计部门本月涉企案件办理情况。
24、申报法学专项课题及课题组成员。
25、组织人员参加最高检检察护企会议。
26、统计排查2020年以来我院办理涉较大事故安全生产类案件。
27、组织人员参加保密教育专题辅导讲座。
28、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
29、召开4件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30、撰写地区3年内因违反取保、监居规定而逮捕的情况分析。
31、反馈一季度抗诉线索排查情况。
32、撰写证据审查运用、出庭方面的调研报告。
33、登录检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