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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检察一部
2024-04-25 17:48: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1、办理在手案件。

  2、填录修改案卡。

  3、上传系统文书。

  4、会商请示案件。

  5、审判文书备案,报市院二部。

  6、参加省院重罪条线法律监督实务培训班。

  7、参加全市重罪条线工作会议。

  8、参加全市执行业务培训。

  9、参加全市普通条线工作会议。

  10、撰写修改医保诈骗联动机制文件。

  11、整理并报送部门文化生活馆板块相关素材。

  12、参加中检网在线培训。

  13、完成2024年检察工作指导订购报销手续。

  14、进行本月文书公开。

  15、撰写处理涉信访违法犯罪活动调研报告。

  16、撰写修改地区亡人事故工作报告。

  17、统计并报送地区亡人事故立案监督工作情况。

  18、修改补充精品案例相关信息。

  19、参加《小豚说案》拍摄。

  20、整理下月条目式重点工作。

  21、组织人员参加春游活动。

  22、撰写生育领域违法犯罪突出情况及对策建议约稿。

  23、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自查,填写通报问题检视表。

  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