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一审公诉案件8件11人。
2、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5件5人。
3、跟进一起监护缺失线索,开展训诫工作、制发督促监护令。
4、跟进一起疑似事实孤儿线索,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
5、整理案卷卷宗。
6、组织开展支部会议,整理支部台账。
7、跟进权利义务保障、案卡填录、文书上传等事项。
8、根据市院未检要求进行每周三书报备。
9、其他报送材料、参加会议等日常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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