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在手案件。
2、填录修改案卡。
3、上传系统文书。
4、会商请示案件。
5、主题教育学习。
6、报市院二部审判文书。
7、撰写长江河道保护非法采矿案例,报市院一部。
8、撰写普通条线1月工作月报,报市院一部。
9、撰写重罪条线1月工作月报,报市院二部。
10、报市院一部条线年度培训意见反馈。
11、统计2023年度涉危害安全生产类案件,报市院二部。
12、撰写部门一月份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3、按期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
14、参加第一期省法学会相关活动。
15、报送一部1月涉企案件办理情况。
16、参加新春运动会。
17、参加院春节联欢会彩排。
18、统计1月刑检提前介入案件数据,报市院一部。
19、统计并报送21年以来涉电诈类案件办理情况。
20、统计并报送涉案款项管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统计表。
21、撰写并报送2024年重点工作项目。
22、根据市院开展权利义务保障专项督查的问题通报,开展逐案核查并撰写情况说明,报检务督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