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案件3件,律师接待2次,制作光盘2张。案件信息公开:案件信息100件。向市院报送涉案财物处置周报。协助办公室查询数据。
2、报送本部门党风廉政工作小结。
3、按要求开展本部门谈心谈话活动并报送相关材料。
4、完善本院省级以上重点荣誉清单。
5、按市政法委通知要求,报送本院“双百”活动开展情况。
6、按市法学会通知要求,统计报送本院2023年度法学论(征)文清单。
7、报送本部门“镇星”检察人才四季度培养工作推进情况。
8、提醒业务部门及时提交检委会执行情况反馈表,完善检委会案卡。
9、配合政治部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评报告。
10、开展人脸识别考勤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11、督促落实对年度“三个规定”零报告人员追问谈话。
12、完成关于“三个规定”落实以来“零报告”统计工作。
13、按照市院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刑事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情况专项督察。
14、参加“知心姐姐”讲述会排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