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在手案件。
2、填录、修改案卡。
3、上传文书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4、召开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
5、组织开展部门主题教育学习。
6、按期向市院二部报送审判文书。
7、赴丹徒区院、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参加“知心姐姐”讲述会彩排、预演。
8、按期报送院领导办案清单。
9、按期向市院二部报送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情况报告。
10、组织参加最高检《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解读培训会议。
11、按期报送12月部门工作专报。
12、按期向市院一部报送我院行刑衔接工作总结。
13、组织参加最高检第五期重罪检察实务大讲堂。
14、按期报送谈心谈话登记表。
15、按期向市院一部报送普通条线工作月报。
16、按期向市院二部报送重罪条线工作月报。
17、按期报送“镇星”检察人才四季度培养工作个人小结。
18、组织开展部门四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
19、组织观看全省检察机关“奋进新征程 争先作表率”检察业务标兵宣讲会。
20、配合办公室报送人大报告相关数据。
21、按期填报“三个规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