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
2、执行检委会决定,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
3、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1件。
4、前往生态环境局调查案件线索。
5、撰写政法委书记出题典型案例。
6、完成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终结审查。
7、参加团支部活动。
8、参加党支部会议。
9、参加交通文明执勤。
10、报送9月台账。
11、整理、装订在手卷宗。
12、完善系统扫描上传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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