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一审公诉案件5件9人,批捕案件1件2人,提审1件2人。
2、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3件4人。
3、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
4、一名干警参加省院培训。
5、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及训诫仪式1件2人。
6、报送团队及个人镇星人才材料。
7、参与撰写未成年人巡回检察报告。
8、参与全市未检案件专项评查。
9、开展公益巡查。
10、跟进权利义务保障、案卡填录、文书上传等事项。
11、根据市院未检要求进行每周三书报备。
12、其他报送材料、参加会议等日常性事务。
1、办理一审公诉案件5件9人,批捕案件1件2人,提审1件2人。
2、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3件4人。
3、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
4、一名干警参加省院培训。
5、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及训诫仪式1件2人。
6、报送团队及个人镇星人才材料。
7、参与撰写未成年人巡回检察报告。
8、参与全市未检案件专项评查。
9、开展公益巡查。
10、跟进权利义务保障、案卡填录、文书上传等事项。
11、根据市院未检要求进行每周三书报备。
12、其他报送材料、参加会议等日常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