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来信来访11件,接待法律咨询11件。
2、受理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
3、撰写省院调研发言报告报送市院。
4、整理支部台账及部门顽瘴痼疾台账报检务督察部门。
5、向信访联席会报送信访风险排查表。
6、汇总部门体检信息表。
7、梳理心理帮扶机制信息。
8、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了解看守所监管、提审、律师会见等相关工作。
9、回放监控录像,查询看守所民警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10、开展指定居住日常检察。
11、撰写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业务用书相关内容。
12、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1份。
13、整理看守所巡回检察相关材料。
14、向市院移送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