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待法律咨询33件。
2、完善党员发展台账。
3、向六部报送典型案例2篇。
4、向政法委报送司法救助案件4件。
5、撰写上半年工作总结。
6、完成一季度部门考核填报工作。
7、统计2021年救助妇女儿童相关数据。
8、参加我把群众当亲人电视电话宣讲会。
9、撰写论文。
10、修改救助信息。
11、统计2018年以来相关信访数据。
12、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了解看守所监管、提审、律师会见等相关工作。
13、回放监控录像,查询看守所民警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14、开展指定居住日常检察。
15、根据省院要求开展专项核查活动。
16、参加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17、撰写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典型案例。
18、撰写新闻宣传稿一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