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一审公诉案件1件1人。
2、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3件3人。
3、办理跟踪回访案件4件4人。
4、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
5、报送三个精品案例。
6、拟制社会支持体系机制文件。
7、按照市院要求核查卷宗,并填写自查表。
8、根据专题教育活动要求撰写廉政风险防控计划、心得体会、开展谈心谈话等活动。
9、排查公益诉讼线索。
10、报送家庭教育指导案例。
11、跟进权利义务保障、案卡填录、文书上传等事项。
12、根据市院未检要求进行每周三书报备。
13、其他报送材料、参加会议等日常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