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公安移送案件14件。
2、接待律师4次,制作光盘4张。
3、案件信息公开:刑事案件68件。
4、涉案财物入库29.55万元,积存73.785万元。
5、向市院报送涉案财物处置周报。
6、评查案件2件、开展流程监控1件;提醒业务部门检察官完成异地评查案件3件次。
7、上报市院1季度案件评查报告。
8、参加市院一季度目标考核工作调度会。
9、审核并上报一季度核心业务数据。
10、根据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
11、对市院检务督察处交办2件违反检察职责问题线索开展个案督察。
12、对市院转办1件问题线索承办人进行谈话提醒。
13、就市院转交7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上报情况说明。
14、参加学习教育活动。
15、辅助做好案件听证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1名,听证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