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涉未刑事案件1件1人。
2、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4件4人。
3、办理跟踪回访案件4件4人。
4、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
5、完善最高检理论研究课题项目。
6、跟进支持起诉案件2件。
7、草拟诉前检察建议1份。
8、摸排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线索。
9、赴学校开展法治课,并进行摸排调查相关线索。
10、参加新发展党员宣誓活动。
11、根据市院要求报送一季度案例2件。
12、根据市院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13、赴市院参加案例撰写比赛。
14、联合妇联、三茅街道、民政开展家庭教育表彰分享活动。
15、跟进权利义务保障、案卡填录、文书上传等事项。
16、根据市院未检要求进行每周三书报备。
17、其他报送材料、参加会议等日常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