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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关系找工作,被骗10万元
2020-09-04 16:17:00  来源:扬中市检察院

  “我就是一时糊涂,想托关系找份好工作,没想到被骗了这么多钱……谢谢你们帮我追回来,以后找工作还是得去人才市场。托关系啥的真是不靠谱啊。”8月31日,当受害人祝某拿回被骗的10万元时心有余悸地对检察官这样说。

  2019年3月,扬中某电气公司员工邵某某在闲聊时听同事祝某说想要换份好点的工作,哪怕花点钱也无所谓。他便动起了歪脑筋。他私下找到祝某说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忙安排扬中某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但是需要一些打点费。祝某一听立刻心动了,连声说花点钱没问题,只要工作能到位就行。

  去年3月18日,祝某按照邵某某的要求购买了20张面值2000元的购物卡供其送礼打点。第二天,邵某某再次以送礼名义向祝某索要现金20000元,之后又多次假借送礼打点、购买考试答案、个人借款等理由,向祝某索要现金和香烟。短短3个月,邵某某就从祝某手中骗取了购物卡4万元、现金人民币49000元、微信转账人民币7100元、软中华香烟10条,合计价值人民币102450元。

  这么多钱花出去了,工作安排却迟迟不能到位。祝某多次找邵某某索要说法,邵某某却一直敷衍应对。感觉受骗上当的祝某一气之下将邵某某告上法庭。案发后,邵某某如实认罪并全数退还赃款。

  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检察官提醒:找工作需通过合法途径,切勿盲目轻信他人承诺。如果要给介绍人钱财,记得索要收条或者保存其他凭据,以便发生争议时维权。

  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