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检察官助力讨薪839万 让农民工不再“忧酬”
2020-05-25 09:53:00  来源:学习强国

  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5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是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综合性法规,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据悉,近年来,扬州市检察机关持续关注农民工权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办理相关案件。

  2019年至今,扬州全市检察机关成功支持507名农民工起诉,追回劳动报酬839万元,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共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2人,起诉33人。

  拒不支付工资,老板获刑1年

  2019年4月,江都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扬州某玻璃制品公司及戴某审查起诉。

  期间,检察机关发现该玻璃制品公司员工沈某等22人78万余元的劳动报酬没有兑付,既未能作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得到赔偿,也未能通过自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得到赔付。

  江都区检察院认真了解情况后,决定依法受理并对该案民事支持起诉,最终帮助22名工人讨回了工资报酬。同时,检察官发现沈某及另一名受害人高某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对这两名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7月,江都区检察院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扬州市某玻璃制品公司及戴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公开审理,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扬州市某玻璃制品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不仅支持民工诉讼,还跟踪问效服务

  宝应县检察院在办理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同时,与宝应县人社部门联合开展用人单位用工和劳资情况专项排查,涉及劳动者3.45万人,帮助劳动者追回欠薪176.53万元。

  扬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茆小松介绍,检察机关不仅支持农民工行使诉讼权利,还实行跟踪式问效服务,保障他们的权益执行到位。

  2019年6月,王某等人向邗江区检察院反映,扬州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共计144万余元。邗江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帮助工人搜集固定证据,减轻工人诉累,并依法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王某等人胜诉后,检察机关与法院共同努力,保障其工资款执行到位,2020年3月疫情防控期间,王某等28名工人通过线上“零接触”的方式领到了全部工资款。

  “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一贯的理念,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是检察机关不懈的实践。我们将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为新的起点,继续运用专业知识提供司法服务,守好农民工兄弟的‘钱袋子’。”茆小松说。

  编辑:张晋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