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法治报》A06版 2022年3月24日
通讯员:张娟
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后,赔偿款缴到何处,如何使用,如何管理,这些关乎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较早设立起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现规范化管理。
该院专门出台《公益诉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备的公益诉讼资金账户运行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资金来源、使用范围、运行流程。建立了联动式审核机制,实现“一表申请、联动审核”。自账户开设以来,运用赔偿款累计开展案件鉴定、修复等费用支出110余万元。